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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郊街道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2320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1-11-18 16:26 来源:九台区九郊街道办事处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2320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九郊乡杨木村6舍,因2018年棚户区改造导致该村地下水受到污染,存在异味,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二是紧挨杨木村的吉林科工碳业公司厂区附近存在一沥青坑,沥青渗透至地下,污染村民井水。
  二、案件基本情况:
  第一个问题:九郊街道杨木村6舍,经度:125.822915,纬度:44.118627。2018年棚户区改造范围是九台区2017年第22批次农用地转用(长春市九台区新立村耕地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此项目征收范围为长春市九台区新立村耕地南侧、沟渠北侧、耕地东侧、饮东灌渠西侧,征收户数210户,征收范围内没有企业。
  第二个问题:举报人所举报的地点位于九台长通路南段,科工碳业南墙外,坐标:经度125.830825;纬度44.119916。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4日,九郊街道办事处、九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前往杨木村6社进行核实。
  第一个问题:举报人反映2018年棚户区改造问题,是九台区2017年第22批次农用地转用(长春市九台区新立村耕地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此项目征收范围为长春市九台区新立村耕地南侧、沟渠北侧、耕地东侧、饮东灌渠西侧,征收户数210户,征收工作已于2018年结束。经现场核实,棚户区改造是将地上民房建筑物进行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于今后开发平整场地,拆迁范围内无生产企业,现场无异味产生,周边也未发现其它污染源,所以对地下水无影响。自2018年以来,举报人多次到属地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征地拆迁问题,但因其不在征拆范围,无法解决其根本诉求。目前,拆迁范围内还有3户因拆迁补偿款存在异议尚未搬迁居民,现饮用自家机井水。举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导致该村地下水受到污染,存在异味问题不属实,举报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举报人指认,沥青坑位于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南墙外,系20年前公路养路段在此炼化沥青修路,当时已被填平。现在该位置上面建有墙体、房子、混凝土雨水沟等构筑物。举报吉林科工碳业公司厂区附近存在一沥青坑问题属实。目前,附近尚有6户因不在征拆范围内的居民在此居住,现饮用自家机井水。因沥青坑问题年代久远,且沥青属于憎水性材料,即不透水,也不溶于水,是否对附近井水造成污染需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举报沥青渗透至地下,污染村民井水问题部分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下一步,九郊街道办事处将积极与举报人进行沟通,耐心向其解答征收拆迁相关政策,尽最大努力化解信访矛盾,取得举报人谅解。
  第二个问题:2021年9月15日,九郊街道办事处委托三方检测公司对村民井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20)标准。
  五、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前,九郊街道已完成相关2320号案件的办理,以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九郊街道办事处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受理部门:九郊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82364173
  通讯地址:福临大街1999号 
 
九台区九郊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7日
( 责任编辑:王绍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