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办事处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二十三批2984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平安堡村八社社长汪某营非法买卖荒山林地把自己的荒山林地卖给外人埋坟修建坟地,面积约1垧地。2020年非法买卖自家基本农田卖给外人埋坟建坟地,面积约1亩。二是汪某营非法转让买卖八社屯集体荒山林地共五处,第一处卖给长春市金鹰集团程某龙,山林面积3垧多;第二处荒山林地卖给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经理姜某国,面积10垧多,与其弟姜某华乱砍盗伐,开垦荒地种药柴枸杞,面积约2亩;第三处荒山是小狗圈,汪某营卖给长春市高菜,山林面积约1.8垧;第四处荒山卖给长春市刘某波,山林面积约16垧;第五处荒山是八岔沟,山林面积五六垧。所卖收入汪某营个人所得。
二、案件基本情况: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平安堡村位于街道西北,全村人口515户、1710人。举报人所反映的波泥河街道平安堡村八社社长汪某营,为平安堡村八社原社长汪海营。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目前为阶段性办结。
2021年9月18日,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前往平安堡村现场核实。
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集体荒山林地第一处卖给长春市金鹰集团程某龙,山林面积3垧多。经调查,此处位于平安堡村八社,此事有九台市波泥河镇平安堡村民委员会与长春金鹰智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荒山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4亩,承包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至2048年10月20日,承包金额为1万元整,转让金额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的第二处荒山林地卖给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经理姜某国,面积10垧多。经调查,此处位于平安堡村八社,姜某国为姜志国,此事有九台市波泥河镇平安堡村民委员会与长春市第十一高中签定的林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为19.2公顷,承包时间为2003年10月20日至2053年10月20日,承包金额为11万元,转让金额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姜志国与其弟姜某华乱砍盗伐,开垦荒地种药柴枸杞,面积约2亩。经调查,2005年后,响应退耕还林政策,把承包范围内的玉米地和荒山荒地陆续栽植了樟子松、云杉、红松、落叶松、枸杞等树木(栽植枸杞地块950平方米),未发现姜某国与其弟姜某华有乱砍盗伐行为。为不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的第三处荒山是小狗圈,汪某营卖给长春市高某,山林面积约1.8垧。经调查,此处位于平安堡村八社,长春市高某为高凯丰,此事有九台市波泥河镇平安堡村民委员会与高凯丰签定的荒山荒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为5.8公顷左右(以实际验收边界为准),承包期限为50年,承包时间为2003年3月16日至2053年3月16日,承包金额为3万元,转让金额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的第四处荒山卖给长春市刘某波,山林面积约16垧。经调查,此处位于平安堡村八社,刘某波为刘建波,此事有九台市波泥河镇平安堡村民委员会与刘建波签定的荒山转让合同,转让面积为14.3公顷,转让期限为50年,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至2061年9月30日,转让金额为71.5万元,转让金额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的第五处荒山是八岔沟,山林面积五六垧。经调查,此处位于平安堡村七社,此事有九台市波泥河镇平安堡村民委员会与长春市人殷希德签定的荒山荒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面积为12公顷,实际面积以实际边界为准,承包期限为30年,时间为2002年10月15日至2032年10月15日,转让金额为1.2万元,转让金额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非法买卖荒山林地,所卖收入汪某营个人所得。为不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立行立改,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后的做法是:一是办事处责令村里进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二是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管理。三是办事处自然资源科加强巡查监管,选择精兵强将加大巡查频次。
五、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前,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相关第二十三批2984号案件办理,以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
受理部门: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82499302
通讯地址:波泥河街道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