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申请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病退(退职)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申请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证的残疾人。
2、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含视同缴纳)年满15年且符合在长春地区办理病退(退职)条件。
二、申报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28日。统一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档案存放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的职工在民生大厦6楼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直接申请,其他职工在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7号综合窗口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档案托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提交。
咨询电话:0431-82376116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可到申请部门领取),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2、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吉事办→我的证照→社会保障卡→人脸验证→社保服务→社保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或到社保局调取有效参保证明)。
3、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复印件,其中癌症患者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病理编号及结果,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需提供至少2年系统治疗材料,其他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提供至少5年的系统治疗材料。
4、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5、残疾人身份申请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相关事宜
1、病退(退职)的劳动能力鉴定按照省里要求,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
2、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病理等)。
3、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由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所在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收取费用,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4、参加鉴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病历及辅助检查资料。鉴定现场携带病历不完整的,劳动鉴定机构不能出具鉴定结论。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鉴定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