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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九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备用市场主体名录库的通知

时间: 2022-11-01 13:16 来源: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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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充实我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力量体系,全力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工作,区工信局(商务局)拟建立九台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备用市场主体名录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主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申报范围 
  九台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从事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方便食品、调料、卫生清洁用品、母婴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经销的实体或电商平台企业;生产、加工食品、肉类、熟食制品的企业;第三方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等。
  (三)资质条件 
  申请纳入名录库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供主体具有稳定的货源渠道,较强的仓储能力及供应辐射能力;
  2、原则上超市、生鲜店、便利店、母婴店等经营面积应在200平米以上、员工5人以上;
  3、有正规的管理制度,在平时能够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实现员工“闭环管理”(具有提供员工食宿的能力),能够提供必要的人员防护物资和核酸检测,做好环境消杀和应急预案,
  4、能够支持“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的经营模式,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商品分拣和运输配送能力;
  5、能够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保供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责任感;
  6、企业能够依法纳税,近3年来无征信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请方式 
  采取自主申报和属地推荐的方式。 
  (一)自主申报 
  自行申报的市场主体,填写九台区生活必需品保供申请表,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市场主体承诺书(盖章扫描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区工信局择优纳入名录库。
  (二)属地推荐 
  由所属街道企业办(经贸办)推荐辖区内规模较大、有供应能力的能力且经营良好的生活必需品经销或生产企业作为区级生活必需品供应名录库企业。 
  三、名录库工作机制 
  (一)进入机制 
  有意愿的可随时通过自主申报,提交企业相关信息,报送至指定邮箱,经区工信局(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纳入名录库中。
  (二)退出机制 
  对提供虚假信息申报、违规经营、恶意哄抬物价、垄断经营、故意违反全区管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等情况的名录中企业,予以取消其资质,从名录库中剔除,且永不再录入;无法满足保供工作要求或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风险并未按期整改的市场经营主体,将其从名录库中剔除。
  (三)启动机制 
  名录库中的市场经营主体平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遇到紧急情况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社会管控级别,按照实际需求分类分级启动在库市场主体参与全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四)停止机制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宣布停止紧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结果将适时面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金源  李洋
  申报邮箱:380662260@qq.com
  电 话:0431-82353936 
长春市九台区工信局  
(长春市九台区商务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九台区生活必需品保供申请表1014.xlsx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市场主体承诺书.docx

编 辑 : 魏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