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2]8号)和《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九农财联发〔2022〕7号 )的文件要求,委托长春恒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区2022年粮改饲申报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2333687
附件: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
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