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税〔2018〕228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吉财税函〔2025〕614号)有关要求,经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长春市九台区红十字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6年度起至2030年度止。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