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长春市九台区沸石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并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李岩 0431-82358304
邮箱:kczyjtq@163.com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沸石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名单.pdf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