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各驻市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典型管理工作,推动典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九台伟大实践中的巨大推动作用,现将《典型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执行,并扎实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先进典型挖掘、培树、总结、推广工作。 中共九台市委宣传部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典型工作管理办法 先进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做好典型工作,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于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九台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典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典型的选树 1.典型选树必须坚持真实性、先进性、时代性、群众性的原则,确保先进典型叫得响、立得住、树得牢、推得广,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1)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不溢美、不浮夸;坚持“真、善、美”的根本道德标准,源自生活、来自群众,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真实可信。 (2)先进性。要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能够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3)时代性。体现时代精神,走在时代前列,高唱时代主旋律,展示时代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4)群众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拥戴、信服,具有雄厚的群众基础。 2.典型的选树要坚持多样性和层次性,紧紧围绕推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精心选树各个层面、各条战线、不同类型的典型个人(集体)、典型工作和典型经验。 (1)典型个人和集体:具有时代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集体和典型人物。 (2)典型工作:能够代表本系统、本战线、本行业亮点工作的典型示范点、典型示范区、典型示范站所等。 (3)典型经验:创新性的工作机制、管理方式、服务模式等。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典型选树的重点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全民创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改善民生、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主题,选择组织满意、群众认可、事迹过硬,对推动全局性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 4.选树典型工作要把握好挖掘筛选、培树打造、总结推广三个环节,要善于以敏锐的眼光发现典型、以独特的视角培树典型、以创新的形式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典型、学习典型、赶超典型的浓厚氛围。 5.先进典型分重大典型、重要典型和一般典型三个等级。 (1)重大典型: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巨大,教育意义深远,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由市委、市政府下发学习决定。 (2)重要典型: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由市委宣传部或由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学习决定。 (3)一般典型:某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教育意义,由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在全市组织宣传。 二、典型的申报和审批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先进典型的申报。同时,市直媒体、社会各界均可积极推荐,市委宣传部对上报典型进行统一管理。 2.典型推荐审批的一般程序为:各部门、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典型,形成事迹材料,征求同级纪检、组织、人事、工商、税务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党委(党组)推荐意见并提交市委宣传部,经调查核实同意,按照典型分类原则确定为重大、重要或一般典型。 三、典型的宣传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制定的宣传方案、报道口径,精心组织采访,统一、有效地进行宣传报道。市直新闻媒体自行推出典型,应事先报市委宣传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2.重大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大篇幅集中报道3次以上,配发评论员文章,并适时进行追踪报道。同时,组织先进事迹座谈会和报告会,积极协调中央、省和长春市级新闻媒体进行聚焦报道。重要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大篇幅集中报道2次以上,并及时报道有关动态,适时举行先进事迹座谈会。一般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指导意见,市直新闻媒体分别进行报道,通常以较大篇幅报道1次。 四、典型宣传的组织和管理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责,摆上重要日程,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经费。要建立工作制度、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典型的发现、申报和宣传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要建立先进典型库,对全市典型进行集中、分类、动态管理。典型库分为线索库、储备库和推广库,做到涵养储备与总结培树、宣传推广同步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覆盖社会各个层面、代表不同方面的典型库,为搞好经常性典型宣传创造有利条件。 3.重大典型或重要典型推出后,要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社会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汇集、分析社会反响,构建科学的信息反馈和评价系统,推进典型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市委宣传部将典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同时,还要对全市各级典型进行考核,并根据先进典型在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对先进典型进行适当调整,实施动态管理。 编辑:钟华 何清 郭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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