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开放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全市上下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九台的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集体、典型工作、典型经验,积极主动地把九台的优势展示出去,不断提升九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市征集各类典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典型人物和典型集体。具有时代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集体和典型人物。 2.典型工作。代表本系统、本战线、本行业亮点工作的典型示范点、典型示范区、典型示范站所等。 3.典型经验。创新性的工作机制、管理方式、服务模式。 二、推荐重点 1.围绕“长吉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加快“三城”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加快西部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2.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拉动战略,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产业提升,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先进典型。 3.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新型农民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4.在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和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 5.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推进文化创新、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推进文化强市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三、上报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推荐上报工作,把推荐典型视为体现工作成绩、展示部门形象、提升知名度的重要平台,作为促进工作、凝聚力量、推动发展的载体,深入挖掘、认真总结,打造出代表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人物、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所推荐的宣传典型要经主要领导把关,确保符合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真实性的要求。 典型宣传工作是常态工作,是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宣传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典型宣传工作实行“每月上报、每季度通报、有计划宣传、定期考核、年终评分”的动态管理方式。各单位、各部门要于每月11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典型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集体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委楼223室)。市委宣传部将统筹安排典型的等级核定、推荐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域内外媒体、网络媒体和其他多种宣传载体有计划地进行宣传。 所报典型要填写典型推荐表(附后),上报书面事迹材料一份并附电子版。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鲜活、语言精练、角度精准,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说服力,字数不低于2000字。 中共九台市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编辑:钟华 何清 郭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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