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明办共同组织开展了“长春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下,涌现出一批“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身边好人。经群众投票、评委评定等程序,谭福贵等100人荣获2014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荣誉称号,其中,由我市文明办推荐的“九台好人”李思恩等10人荣获2014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每周标兵”荣誉称号。
【李思恩事迹】在吉林省九台市兴隆镇敬老院有一位普通的老人,这位老人平凡而不平庸,十里八村都知道他,一提到他都会竖起大拇指,特别是2012年4月16日,在一场大火中,他奋力抢救了15名险些遇难的老人。全镇上下无不赞叹,他就是李思恩。
在2012年4月26日晚间半点半左右,九台市兴隆镇敬老院内的多数老人已进入梦乡,李思恩突然发现房顶出现火苗,眼看一场灾难就要发生。在这十分危急的时刻,他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他一边救人一边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和通知院内的其他领导。他叫醒熟睡的老人,组织他们往外跑,可是那些残疾的老人无法移动,加上惊吓,都已经不知所措了。于是,李思恩一个一个背,一个一个抬,来不及从门出去的就从窗户走。一共救出15人,无一人伤亡。大火扑灭之后,李思恩回到屋里,发现自己省吃俭用存的9800元现金已化为灰烬了,面对自己的损失,李思恩并没有悲伤,他说,“救人比什么都重要,生命安全比什么都宝贵。”
有人一定会想,一个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但熟悉李思恩的人都知道,他能有这样惊人的举动,绝不是偶然的,这是他高尚思想境界的生动体现。
李思恩,原是兴隆乡新兴村的一名普通农民,1942年出生,他对党和社会主义具有深厚的感情,他说过,吃水不忘挖井人,自己的名字就是不忘党恩的意思。1976年兴隆镇敬老院要招一名炊事员,敬老院和公社领导一致同意让李思恩担任。于是,他开始从事了敬老院的炊事员工作。
敬老院的炊事员工作真的有一定难度。几十名院民,性格不同,口味不同,很难达到院民全都满意。那时生活水平低,细粮和豆油供应不足,但是李思恩竭尽全力使饭菜多样化,让老人们吃好。有的老人病了,他尽量给调剂伙食,不怕麻烦,经常用自己的钱给老人们买水果。有人想吃的东西在农村买不到,他就想尽一切办法到城里去买。他经常征求老人们的意见,不断改善饭菜的质量,使得老人们很满意。他不仅保证让老人们吃好,还主动做些份外工作,帮助老人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困难。他积极支持院长的工作,主动参与院里日常管理工作。
2011年底,70岁的李思恩因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已经不再适合作炊事员的工作。根据他的请求,院领导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院里决定让他继续留在敬老院,由工作人员转为五保院民。对组织的这一安排,他激动万分,表示一定要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的关心和爱护。
李思恩从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转为五保院民,虽然身份变了,可是他在行动上却没有任何改变,仍然习惯于为别人做服务性工作,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敬老院的管理献策出力。他经常到后厨干些力所能及的零活,打扫卫生、修理庭院花草树木、铲草摘菜,哪样活也少不了他。他说,他已经在这个敬老院工作生活43年了,这里就和自己的家一样。
对敬老院里的老人,他任劳任怨、乐于助人;对于院里的日常琐事,他勇挑重担、无私奉献;面对危难时刻,他勇往直前、见义勇为;关于自己的得失,他却淡然承受、无所畏惧。这就是李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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