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9月30日,区委书记陈亮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运广,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车志昕,现职副区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本次学习会,旨在引导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主动用法,以法治思维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同时,将学习内容同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贯通,紧扣“一区引领、双链驱动、三镇焕新、四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九台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际成效。
本次学习会邀请了长春市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室副主任代力阳作专题辅导。代力阳以《学深悟透〈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为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贯彻要求展开细致讲解。授课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让参会人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以法治力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法铸魂,完善多层次宣教体系;以法促融,打造基层民族团结特色载体;以法惠民,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
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九台落地见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业务推进、基层治理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完善配套政策,深化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研判,统筹做好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族工作与分管领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紧紧围绕区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促进法同落实“一区引领、双链驱动、三镇焕新、四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格局贯通起来,同推动九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贯通起来,凝聚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