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金融、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消防救援、机关事务管理、营商环境建设、税务、国有资产监管、社会保险事业、医疗保障、政府督查等方面工作。暂时协助区长代管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土地征收、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经营开发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联系区审计局。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政府采购中心。暂时代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