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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九府办发〔2020〕10号

时间: 2020-08-17 08:57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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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48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基〔2019〕12号)、《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消除基础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进程,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义务教育法》为遵循,以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合理规划城乡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确保基础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统筹城乡师资配置,逐步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现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工作现状

  (一)普通高中学校

  全区普通高中段学校共6所,在校学生11663人,教师1040人,教学班211个,平均班额人数55人,其中55人以下(含55人)班级数120个,56-65人的班级63个,66人及以上班级28个。按班额标准计算超出的学生数550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

  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含村小)68所,在校学生51443人,教学班1362个。标准班额总数1263个,标准班额比例为92.7%。目前,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已消除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部分学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超班额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普通高中学校工作任务

  到2020年底,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缩减到5%左右;到2021年底,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持续下降到5%以下;到2022年底,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二)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任务

  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比例达到95%以上,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在此基础上,逐年进一步提升标准班额比例。

  四、实施办法

  (一)科学规划城乡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解决由于布局不合理带来的大班额问题。要把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我区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人口及学生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

  (二)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解决由于承载能力不足形成的大班额问题。统筹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确保学位供给满足需要,为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保障。统筹推进重点城镇、近城郊区、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严格执行省定办学标准,按标准班额办学。

  (三)统筹城乡师资配置,解决由于教师短缺引发的大班额问题。按照生师比、班师比、教学量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使教师资源配置与学校办学规模协调一致。

  (四)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解决由于学生向优质学校、城镇学校过度集中出现大班额问题。着眼长远,立足治本,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通过提升教育质量,增强现有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吸引力。采取以强校带弱校,缩小校际差距,逐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五)加大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力度,解决由于择校、择班等管理不严带来的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推行“阳光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加强学籍管理,坚持“籍随人走、人籍相符”的原则,严格学籍异动的条件和程序,严控非正常转学。

  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指标生政策,通过探索打破分数壁垒等方式,合理引导和分流学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为统筹协调“大班额”各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

  (二)形成部门合力,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教育、编办、财政、发改、人社、住建等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部门合力。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消除大班额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等。编办按编制标准配置教师编制,加强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推进实现统筹分配城乡教职工编制提供政策支持。发改、财政部门将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区公共服务体系规划,重点安排省预算内投资基础教育学校项目。发改部门负责统筹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安排,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人社部门负责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住建部门负责按照城镇发展及人口流动对就学的需求,加强对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负责支持教育部落实办学用地,确保预留足够的基础教育用地,解决大班额学校的建设用地。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招生政策、学籍管理政策、大班额化解方案的宣传力度,通过大力宣传大班额的不良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化解大班额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化解基础教育大班额的指标监测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不能及时化解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监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相关政策解读: 九台区消除基础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编 辑 : 关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