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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办公室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九办发(2023]15号

时间: 2023-07-3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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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经济开 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室,区政府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办公室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结合九台区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引导,全区各部门,拉满弓、续满弦,抓项目谋发展、拼经济促振兴,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原创改革创新、对标融合创新、协调联动创新,巩固优化提升改革成果,推出更多能在长春地区叫得响、站得住的惠企便民改革举措。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九台品牌”,为九台经济行稳致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工作部署,结合九台区工作实际,构建九台区营商环境“1+4”工作体系。“1”即制定实施本方案;“4”即全面实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等 4 个建设工程。本方案对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标创新试点城市做法,制定改革目标。并涵盖了4个建设工程未涉及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等方面内容。
  (一) 推出五项九台原创改革举措
  1.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远程评标工作,探索建立远程评标单点对复点,通过共享省内优质评标专家资源,逐步实现我区开标“不见面”、评标“全分离”,全程网上办。(责任部门:区政数局,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推出“情景式”银行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搭建“小微企业抵押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型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型企业应收账款贷款”平台,不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为企业和银行搭建融资贷款桥梁,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服务水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区发改局(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九台支行;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3.开展“电亮九台”行动。推行“三零三省(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省时、省线、省力)”服务,对居民、居民充电桩、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投资至客户红线。企业用户“一证办电”;试点实行新装客户“零证受理”,后续资料由客户经理在现场勘查环节上门收取;对重点项目实行“1+N”客户经理包保服务和“网格化”供电服务,全力打造办电服务新体验。推广自然人光伏用户应用《光e宝》结算,实现用户光伏电费及度电补助线上办,随时办。(责任部门:长春供电公司九台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4.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应答、远程帮办”。提高“1+N+10有”“车·房e税通”“两重平台”“专精特新平台”“税商联动平台”等平台智能应答水平,全天候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辅导服务需求,实现“秒问秒答”;打造纳税服务“远程帮办中心”,建立区、街道(乡镇)两级远程帮办服务团队,全程“一对一”指导纳税人网上办税,推动实现办税“云”服务全覆盖。(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2月底)
  5.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全程网办”。统一自由裁量标准、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税务行政处罚纳入电子税务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长,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含不予处罚) 全流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确认处罚、申请复议、缴纳罚款,防止基层税务执法领域“微腐败”发生。(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 推出八项对标国家创新试点城市改革举措
  6.推动市场主体“宽进快出”。推动落实“证照一码通〞改革。深化简易登记注销改革,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将注销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压缩至20日。(牵头部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配合部门:区政数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7.推行出让土地“一步走”。“支持工业企业主动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允许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三种出让(租赁)方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8.加快建设“长春人才创新港”。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开展人才资源智能匹配,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严格执行《吉林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实施方案》各项措施,优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开展企业“双贯通”人才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构建人力资源“磁力场”。实施“万名大学生留九工程”“安心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实现留九大学生1万人以上;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围绕“六城联动”的产业需求,针对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生物制药、冰雪文化旅游等行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打造全灵活用工服务市场,搭建“两平台、一中心”服务网络,构建区、街道 (乡镇) 和社区三级零工服务体系;城镇新增就业38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2月底)
  10.推动中小企业转型“专精特新”。组织域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吉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长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推行税费“一次快办”服务。推行税费事项“首问首办”实现“一厅、一窗”一站式办结,“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优惠核准、B级以上纳税人单笔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退税 (不包含留抵退税)等11项业务10-30分钟办结;精简申报资料,申请人不再提交企业身份信息、账号开立、董事会决议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建立社保医保“两个服务员”制度。向参保单位和参保城乡居民提供精准医保服务,指导参保人操作公共服务平台,处理参保人遇到的问题,精准宣传政策。(责任部门: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九台分局、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九台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推行政府采购“承诺即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有资格证明,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以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资格审查。(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推出六项融合创新改革举措
  14.实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速行动。助力九台区企业快速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市场主体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给予风险补偿,降低企业信贷风险。(牵头部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金融办);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15.实施提升“执法温度”计划。全面实施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 “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配合部门:区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打造九台“智慧法治”新样板。精准检索各类案件和法律法规,建立案例分享机制,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畅通线上立案通道,加快登记审核速度,对确定进入诉讼的涉企案件快收、快立、快分,加速案件流转,有效防止案件聚集。
  (责任部门: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推行诉源执源精细化治理。依托“法官进网格”,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官与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接,推动建立综治网格、矛盾调解中心和基层派出法庭联动,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在提高年审判质效的同时,降低企业群众诉讼成本,保障诉方企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18.实施招标采购“清单式”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春市政府采购违法违规事项清单》,规范采购行为,常态化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集中破除对投标人、供应商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政数局;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19.打造舒适宜居生态环境。加快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燃煤锅炉清洁化治理改造和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 330天;开展第二轮50万亩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牵头部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林园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 探索五项可复制推广优化提升举措
  20.探索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深化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核验、证照共享,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标准化、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承诺时限分别压缩 80%、75%。(牵头部门:区政数局;配合部门:区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21.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加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22.探索红线内配套管网并联审批。将新建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含供水、燃气、供热、排水与海绵城市、通信有线电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并联办理,规范项目接入标准,提升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质量。(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政数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自来水公司、大地燃气、吉视传媒、长春供电公司九台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3.探索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模式。发挥“三方六家,劳动纠纷多元调处平台作用,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高效衔接,提高服务劳动者权益质效:全面普及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和职工法律保障。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完成时限:长期)
  24.推行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开展一手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和抵押再次登记“联审联办”,卖方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即可办理过户手续,实现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权“无缝衔接”。(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区发改局(金融办)、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不断健全“三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做到步调一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调度改革重点工作。各分管区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改革协调推进,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各部门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做到“一个创新事项、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操作流程、一套监管举措”推动创新提升工作走深走实。
  (二) 狠抓改革落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围绕制约企业发展重点难题开展监督。区纪委监委联合营商办开展营商环境联合检查,确保改革工作真抓真改。要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按照“月调、季督、年考”考核机制督导落实。各部门要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就方案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进行监督,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 强化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统筹全区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改革创新氛围。各部门要采用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解答公众疑问,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改革任务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完成一批、总结一批、宣传一批”的工作节奏,及时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编 辑 : 赵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