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九府办发〔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2026年度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附件:2026年度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