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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01-29 15:36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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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
  2.《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21﹞350号)
  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相关工作的通知》(吉工信运行﹝2021﹞52号)
  二、支持方向
  (一)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
  支持在2021年春节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连续生产的重点工业企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除外)。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1.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与2019年同期相比净增2000万元以上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
  2.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
  (二)2021年上半年工业稳增长作用突出
  落实省政府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要求,奖补2021年上半年通过生产组织、提高生产负荷、并对全区工业稳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工业企业。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1.2021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净增长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凡在九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部分省因素法资金项目除外)。
  2.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原则上要入统。
  3.申报企业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亏损企业不得申报。
  4.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统计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申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计等工作。
  6.同一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各乡镇、街道、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和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相关单位按要求申报,并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填报《稳定工业经济运行项目汇总表》,上报区工信局和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和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按实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扶持。
  2.项目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刷加盖骑缝章,各单位审核完毕后将两份材料报区工信局工业经济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区工信局工业经济科邮箱。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2022年2月17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上报项目;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严格信息公开。各单位和企业可登陆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gxj.changchun.gov.cn/)查询和下载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区工信局
  联系人:工业经济科   张俊吉 孙颖     82333919
  邮  箱:jjyxk3935@163.com
  (二)市财政局
  联系人:企业科          朱虹    82324332
  附件:  1.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上半年工业稳增长作用突出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021年上半年工业稳增长作用突出项目申报指南.docx

编 辑 : 王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