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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开摇号报名公告

时间: 2023-12-27 10:47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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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拟对1宗采矿权进行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情况表。
  二、报名有关要求
  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可报名参加公开摇号。评估机构报名需提供公开摇号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评估师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评估业绩证明(评估备案文件或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非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摇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czyjtq@163.com
  各评估机构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报名时间到2024年1月3日14:00时止,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摇号。
  为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和提交评估报告的及时性,尚未完成吉林省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不得再参加当期矿业权评估项目摇号报名工作。
  三、确定评估机构
  本次摇号确定1家评估机构中签。申报超过1家的,2024年1月4日上午9:00,在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公开抽签确定1家,评估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会。未到现场参与公开摇号抽签会的评估机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估费用
  每宗矿业权评估项目评估费用不超过3万元(叁万元整)的,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计算标准支付,应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按照3万元(叁万元整)支付评估费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委托评估项目要求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2.评估机构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评估机构将取消今后参与长春市九台区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资格,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联系人:王立权 刘泽
  联系电话:0431-82358304 
  附: 一、参加吉林省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申请书
  二、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情况表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参加吉林省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申请书 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情况表

编 辑 : 王绍禹